厦门闽南大戏院

新建的闽南大戏院是一座不折不扣的大型剧场建筑,但它取名戏院而不叫剧院,意在贴近城市生活,也表示对中国观演习俗的尊重。

占地面积:

42,300㎡

建筑面积:

27,000㎡

客户:

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、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

设计/竣工:

2009/2013
在城市设计上,政府并没有给规划中的大剧场独立设置地块,而是采将文化和商业整体设计,用综合体的形式加以实现。让我们看到文化不是独身自好,而是与商业设施近在咫尺,互融互助。在厦门会展商务区,政府希望通过这片新兴的CBD带动新一轮的经济发展,在提供商务办公设施的同时,也在一定层度上激发文化的活力。这种做法虽然存在争议,但无疑给建筑师一个绝佳的机会,参与不同业态的功能策划,对商业与文化、盈利与非盈利的空间关系进行有益的探索。
剧场的建筑设计意向从海岸城市出发,取意陆地与大海交汇处的波光粼粼,在理性规整的建筑体量中,转化出包容阳光与海浪的建筑群体。置身商业建筑群中的剧场,容易被不同角度、不同高度的视线观赏。随着光线的变化以及观看角度的转移,建筑呈现出多样的折射效果,戏剧化地捕捉出天光云影。综合体中的剧场作为艺术的表演舞台,被定义为一个装满海风与阳光的音乐盒,香槟色的金属外墙,变化的镂空处理,遮阳的同时撒下斑驳的影子。建筑师大胆地设置了一个极为宽敞和极具视觉穿透力的剧场前厅,通过风琴肌理的玻璃幕墙,将支撑结构与幕墙骨架融为一体。由白色浪花包裹的剧场观演厅,漩涡式的池座,楼座,层层叠叠地把镜框式舞台环绕其中,让观众体验到空间的氛围,又让台上的艺术家感受到观众的里外包裹,增强现场演出的效果与互动。
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并非全国前三甲的城市,若要发展新区的城市名片,比起建造超高层建筑更为智慧的办法,是营造一座有意义的大型文化建筑;而比独立划拨地块建造文化建筑更为智慧的做法,是让它与商业综合体紧密融合。在这一点上,厦门不愧是一座有远见的城市。而置身综合体中的闽南大戏院,也不失为新一代剧院建筑的典范之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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